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節已經落幕,然而一些淘便宜在網上購買“高仿尾單”服裝的網友可能收不到貨了。今天(11月15日),記者從姑蘇公安分局獲悉,婁門派出所剛剛破獲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案件,查貨“高仿”服裝共計43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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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婁門派出所收到舉報線索:在常熟做服裝生意的付某、劉某(女)存在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嫌疑。于是,在常熟警方配合下,姑蘇警方很快在常熟某小區抓獲了嫌疑人付某、劉某,并當場查獲大量假冒的品牌服裝。

原來,付某與劉某是夫妻,囤積假冒服裝的地方就是二人租住地旁邊的一戶。據付某夫妻二人交代,這些“高仿”服裝在市面上以品牌服裝原價五分之一不到的價格售賣,通過實體店、網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銷售。付某負責實體店銷售,劉某負責網絡推銷,通過微信朋友圈將服裝樣式、價格發布供買家挑選,并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支付貨款后快遞寄送。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追查到付某的上家楊某,并于次日在無錫市將楊某抓獲。經查,楊某曾在2010年去常熟開了一家服裝店,2016年將店面轉讓給當時的客戶付某,自己回到無錫生活,后在南禪寺附近經營一家服裝店,同樣是售賣假冒品牌服裝。警方調查發現,楊某的貨源也并非一手,他的上家是遠在廣東的張某。張某不定期在微信上發布新款服裝的照片供楊某挑選,楊某看中后即向張某訂貨,并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支付訂金。

上家提供貨源,下家拿貨后自己銷售獲利,并不斷發展下線拓寬銷售渠道,經過幾年的發展,一條從廣東至蘇州的銷售假冒品牌服裝的產業鏈逐漸形成。在掌握充分證據后,姑蘇警方遠赴廣東,將張某抓獲。

經過清點,該案中共查貨的“高仿”服裝共計43000余件,專業機構鑒定確認,這些服裝全系仿制。經過評估,該案中已經銷售的假冒品牌服裝涉案價值約18萬元,查扣的涉案服裝超過300萬元。

目前,張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已被起訴,楊某、付某、劉某等人被依法判處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蘇報融媒記者 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