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省政府辦公廳今天發布《意見》,要求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意見》提出,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不得對學齡前兒童進行“小學化”教學。

《意見》還提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各地要建立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

據市教育部門最新發布的消息,全市已依法關停取締了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585所。

教育專家指出,從深層次原因來講,培訓機構火爆的背后,還是因為升學壓力。教育專家熊丙奇就認為,全國每年有1.3個億人次到培訓機構去,培訓的產業是8000億,學科培訓占到了80%的比重。

專家呼吁,在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之后,為了達到真正減負的目的,主管部門還需要讓指揮棒不再指向“分數”,而是采用多元化評價體系。在充分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合理分配教育資源,從根本上緩解家長“望子成龍”的焦慮。【時政專稿 文/《蘇州新聞》沈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