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永春
“這面包……還有早產的?”大學生小鄒發了一條微博,讓自己成為了同學們吐槽的對象。他有一袋前天買的面包,標簽上的生產日期竟然是昨天。這咄咄怪事,他和同學們從沒遇到過,不過吐槽歸吐槽,大家還是很關心:這“早產”的面包會不會有問題?
顧客:面包怎么“穿越”了
昨天上午,在工業園區獨墅湖高教區,小鄒下課后還拎著那袋面包。袋子里還有三片,小鄒不敢再吃了。“同學們都沒見過‘早產’面包,開玩笑說是未來的面包穿越回來給我吃。”被同學們吐槽的正是面包包裝上的標簽。標簽上的生產日期是2019年3月27日。
怪就怪在這袋面包是小鄒前天買的。他說,前天下午他到林泉街翰林鄰里中心的熊貓悠比烘焙屋買了這袋面包。回到住處后,他吃了一些,因自己正在減肥,就想看看面包的配料,才找到了貼在袋子底部的標簽。一看標簽,他頓住了:明明是26日買的面包,生產日期竟然是27日。于是,他給“早產”面包拍了張照片,發到微博上。
商家:操作失誤打錯了
同學們的玩笑歸玩笑,可冷靜下來細細一想,小鄒還是不放心。他常買面包當早飯吃,平時也挺關心食品安全的,特別是保質期短的牛奶、面包等,他會掃一眼生產日期,避免買到過期食品??墒称?ldquo;早產”了,算不算有問題呢?小鄒吃不準了。
“標簽上的生產日期應該真實記錄面包的狀態,這個生產日期是不真實的,這面包會不會也有問題啊?”帶著疑問,小鄒來到熊貓悠比烘焙屋翰林店。聽明白來意,再一看面包,店員并沒否認標簽上的生產日期有誤。其中一名店員說,店里當天做出來的面包都是當天打印生產日期的,前天他們在打印標簽時,的確有一批面包的生產日期打錯了,店員自己發現了一部分,已回收,沒想到還是被小鄒買走了一個。
店員說,他們保證面包是新鮮的,標簽出問題是操作失誤。為了表達誠意,他們回收了小鄒手中的面包,并贈送小鄒兩袋同款面包作為補償。
律師:從法律上講商家涉嫌欺詐
蘇州市消保委公益律師團團長、江蘇豐云律師事務所律師魯云亮說,在消費投訴中,此類食品生產日期“穿越”的案例并不少見??陀^來看,不排除有些問題的確因商家操作失誤引起,但畢竟如實標注生產日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不論商家如何解釋,從法律意義上來看,標注虛假的生產日期,商家就涉嫌欺詐,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賠償,相關職能部門也可依法對其作處罰。
“遇到這類問題,作為商家,應該勇于承擔起責任,避免問題再出現。”魯云亮認為,舌尖上的安全容不得半點“失誤”,商家應先把好關,而不是等消費者發現后再去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