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梁女士的先生出門時,單元樓下的玻璃門突然碎裂,碎片導致他身上多處劃傷。物業曾派人陪同前往醫院包扎并支付了醫療費,但梁女士對物業的處理并不滿意。今年,物業上門催繳物業費,梁女士認為,物業應當先將去年的意外妥善處理后再來要求她家繳納物業費。對此,物業堅持業主應當按照物業合同按時繳納物業費,如果拒不繳納,將考慮起訴業主。
業主:想收物業費,先賠誤工費
梁女士一家居住在園區錦溪苑。去年8月15日晚上約9點,她的先生預備在小區里跑兩圈鍛煉一下。未料想才走到單元門口,整片玻璃門轟然碎裂。“雖然我老公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可夏天穿得少,玻璃碎片還是在他身上劃了不少口子,胳膊、腿上都流了血。”
在梁女士的要求下,物業一名保安陪同前往附近醫院,并支付了醫療費。醫生給我老“公開了病假,他在家休息了兩天。從醫院回來以后,物業就沒有再聯系過我們。”這讓梁女士覺得對方態度冷漠,連一點關心慰問都沒有,更別提承擔因為意外產生的誤工費了。
今年五六月間,物業開始催繳2019年的物業費。梁女士提出,去年的意外并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物業應當先承擔她先生的誤工費,之后她才愿意把費用交齊。可物業不同意,雙方溝通無果,物業稱,如果不按期繳納物業費,就會起訴。梁女士認為,她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之前都是提前交物業費的,從來沒有拖欠過。”這次不交事出有因,她提出,物業在賠償誤工費的同時,也應當對小區的玻璃門進行排查,以防意外再次發生。
物業:業主應按照 合同繳納物業費
昨天,記者前往錦溪苑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當時從醫院回來以后,業主方面并沒有提出進一步的訴求,所以認為事件已經處理完畢。沒想到催繳物業費時,梁女士提出了這樣的要求。物業費應當按照雙方的合同執行,不應與之前發生的事情混淆處理。如果拒付物業費,最終公司會對業主進行起訴。至于梁女士對誤“工費的訴求,這需要一定的手續和流程,最終結果由公司決定,目前我們已經把情況上報給了公司。”
對于是否對玻璃門進行日常養護,物業表示玻璃是易碎品,隨著氣候等因素的變化,會熱脹冷縮。這種突發性碎裂是不可控的,也不知道該如何養護才能有效杜絕這種情況的發生。
目前,錦溪北社區居委會已在調解這一糾紛。居委會工作人員說,業主如果要求物業賠償誤工費,需要先向物業公司提供醫院開具的病假單和相關收入證明。在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了解到,梁女士實際是愿意繳納物業費的,但由于那起意外的處理讓她不滿,所以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律師:兩件事一碼歸一碼
針對梁女士與物業之間的糾紛,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蔣勇偉律師表示,物業費的繳納和意外傷害的處理是兩件事,“一碼歸一碼”。業主應當按照雙方之間的物業合同正常繳納物業費。對于之前受到的人身傷害,可主張相應賠償,但不能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
實際上,業主出于這樣那樣的原因,從而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情況非常普遍。記者了解到,5種常見的拒交物業費的理由,一般無法得到法院支持:1、因不居住、未使用而拒交;2、物業服務質量(保潔、綠化等)不合格而拒交;3、因在小區人身、財產受到損失而拒交;4、房屋流轉已約定物業服務費繳納方法而拒交;5、因房屋質量不好而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