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4日至6日,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qū)白馬鎮(zhèn)、修文鎮(zhèn)各發(fā)生一起惡性命案。經警方偵查,東坡區(qū)白馬鎮(zhèn)橋樓村村民馮學華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發(fā)生后,馮學華消失一年多,未與其家人取得聯系。 [5] 2018年1月26日,警方接到舉報,該嫌疑人出現在了四川樂山附近,警方對外發(fā)布了懸賞通告,以最高10萬元的獎勵緝拿犯罪嫌疑人馮學華。 [5] 2018年10月17日,馮學華再次潛回村子,將他家左邊距離200米處的鄰居羅琴(化名)殺害。 [6]
再犯入室搶劫強奸案2019年1月12日,樂山市中區(qū)悅來鄉(xiāng)發(fā)生一起入室搶劫強奸案。警方通過比對,確認犯罪嫌疑人為馮學華。2019年2月8日,馮學華又在樂山市中區(qū)關廟鄉(xiāng)出現并再次作案。樂山市再次調集公安、村民、民兵等對可能藏身的地方展開大規(guī)模搜捕。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分局情指中心圖偵中隊中隊長王中旭稱,馮學華很狡猾,曾經試圖前往城市,但因警方追捕力度較大,其不敢在人員密集地帶活動,只能前往山區(qū)、叢林地帶或廢棄的房屋等地方躲藏。馮學華長期習慣在山林生存,有較強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反偵查能力。馮學華從眉山逃竄至樂山后,都是沿著山林一路逃竄。逃竄過程中,馮學華曾在一小賣部買過物品,并被監(jiān)控拍到。該段視頻中,身穿連衣帽的男子在一小賣部前買物品,其購買酒、可樂等商品并付錢后沿馬路離開。
被捕落網2019年2月16日,通過監(jiān)控視頻、走訪等方式,逃竄的馮學華被警方鎖定在了樂山市中區(qū)白馬鎮(zhèn)桐子山,當地政府組織了300余警力、民兵、村民等展開圍捕,并調來警犬、無人機等對可能藏匿的地帶展開搜捕。2019年2月16日17時30分,逃竄的眉山籍犯罪嫌疑人馮學華在四川樂山市中區(qū)白馬鎮(zhèn)萬井村境內被巡查村民發(fā)現蹤跡后,最終在一處民房院內成功將其抓獲,而當天恰是他50歲的生日。馮學華落網后被押解回眉山。在眉山市東坡區(qū)公安分局審訊室,審訊中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一直保持沉默,只是用手不停比劃。隨后,民警拿來筆和紙,馮學華用顫抖的手在紙上寫道:“我沒有說的……”同時落下了眼淚。截至2019年2月17日,該案件偵辦工作在進行當中。 [1] [7] 2019年2月19日,眉山市公安局召開偵破“馮學華案”新聞通氣會。眉山市東坡區(qū)公安分局局長周茂云介紹,經過4天審訊,馮學華已初步交代殺人、強奸、搶劫等犯罪事實。 [6]
批準逮捕2019年2月18日,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東坡區(qū)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馮學華案。 [3] 2019年3月18日,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qū)分局以馮學華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罪向東坡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3] 2019年3月22日,眉山市東坡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罪的犯罪嫌疑人馮學華批準逮捕。 [3]
判處死刑2019年11月29日下午,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馮學華犯故意殺人、搶劫、強奸、強制猥褻、盜竊罪,依法判處死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