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精神正常”
幾乎所有的偵查人員都很難接受李慶普的行為,這是一個正常人嗎?怎會有如此變態的行為?
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后,主辦案件審查起訴的檢察官對偵查到的事實感到十分不解,對李慶普的精神及行為能力提出懷疑。
為了正確處理案件,檢察機關經過辦理合法手續,從北京請來精神病鑒定委員會的專家為李慶普進行精神病鑒定。鑒定結果卻是李慶普意識清晰,精神正常。
李慶普其人
李慶普,1945年12月生人,大學文化程度,1991年9月5日被任命為海南省紡織工業局副局長、省紡總公司副總經理至案發。
2001年6月27日,李慶普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逮捕。
據法院查實李慶普的荒淫證據有:購買淫穢書刊支出港幣11594.05元,折合人民幣12173.60元,嫖娼支出2萬元。
日前,李慶普因犯貪污、嫖宿幼女、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