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了快遞價格行為規則,里面要求快遞企業要良性競爭,12條不準不能觸犯。據悉,這是全國首個針對快遞行業的價格行為規則。此次規則的發布有助于凈化快遞市場,使快遞價格走向合理范圍。

昨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通知。在通知中,北京市監局要求,快遞業經營企業應當在服務網點、網站等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公布商品(或服務)價格、服務項目(或內容)、計價規則等。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對應的標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快遞人員上門服務時應當主動向消費者出示與其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內容一致的價目表或價目本等,以便消費者選擇、查詢。
通知還稱,快遞業經營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狀況采取標價簽(含電子標價簽)、標價牌、價目表(冊)、展示板、電子屏幕等有效形式明碼標價,并標明服務監督電話(服務監督電話指本快遞經營企業統一對外的客戶服務電話)和價格監督電話1231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