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幸被砸中去世的小霍。
陳曄稱,家屬從警方得知,墜樓男子是從公寓式酒店墜落。他表示,酒店畢竟是特種行業,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陳曄表示,由于墜樓男子已身亡,已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由于現實中的自殺者往往經濟狀況較差,被砸的受害者家屬也常常難以獲得賠償。陳曄將根據后續調查的實際情況考慮將酒店公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加為被告,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