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芙蓉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了位于長沙市雨花區的曙光家園,對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的被執行人名下房屋進行查封。區別于以往的紙質封條,芙蓉區法院在全國率先使用電子查封系統,只要試圖破壞,白色盒子會發出警示的語音,還會拍下破壞者的照片及時傳至執行法官的手機上。
拖欠貸款,房屋被強制執行
1月8日上午,記者跟隨芙蓉區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了曙光家園小區,被執行人曹女士此時正在家中照顧著年僅4個月的孩子。
曹女士是因為拖欠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房屋貸款被起訴的。2011年,曹女士購買了曙光家園的房子,同年11月2日,曹女士與建行簽下了房屋貸款合同,貸款28萬元,貸款期限240個月。簽約后,這筆貸款如約發放。然而,從2016年9月開始,曹女士開始出現逾期。2017年7月,曹女士被訴至芙蓉區法院。
芙蓉區法院一審認為,曹女士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長期、持續拖欠應付貸款本息,已構成根本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判決解除建行與曹女士簽訂的借款合同,曹女士賠償建行貸款本金23萬余元,利息1138.4元,罰息11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