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著獲悉,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返還沭陽縣2019年度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1434萬元。根據《關于返還2019年度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通知》(蘇財資環[2020]6號)文件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用于各市、縣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理、耕地開發支出等,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沭陽縣財政局將按上級文件要求,結合自身財力安排資金,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原文鏈接:江蘇都市網 http://news.jsdushi.cn/jsnews/2020/0306/3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