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9點,黃智博因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被害人11.7萬元涉嫌詐騙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黃智博獲刑三年三個月
從庭審中獲悉,被告人黃智博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黃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并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后依法從輕從寬處罰。辯護人要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采納。黃某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犯罪,予以從重處罰,不宜宣告緩刑。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今天是口頭宣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此前黃智博謊稱賣口罩,在要求受騙者支付預付款11萬后,拉黑對方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