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組發布《關于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通報說,2020年2月7日,國家監委成立調查組,就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的有關情況依法開展調查。調查組的工作建議是:“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范,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撤銷李文亮訓誡書
隨后,武漢市公安局通過“平安武漢”兩次發布“情況通報”,撤銷訓誡書,并向李文亮家屬鄭重道歉,對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民警胡桂芳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經武漢市公安局研究,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