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常州市檢察院與市河長辦舉行“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啟動儀式,雙方共同簽訂《關于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該協作機制圍繞當前影響我市河湖生態環境的四方面突出問題,明確了工作重點。
四方面突出問題是:侵占河湖、破壞生態的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的“四亂”問題;在水資源配置、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水污染監管、水災害防治領域發現的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侵害國有財產、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隱患問題;違法取水、排污等可能造成重大水資源破壞、水環境污染問題;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怠于行使職權的問題。
該協作機制建立健全了協同領導、信息共享、辦案協作、聯合工作、日常聯絡五項工作機制,將實現重點工作協同推進、重要案件協同督導、重要工作信息及時通報,形成河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合力。
全市檢察機關將積極主動、全方位對接兩級河長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