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機動車、用拳頭暴力襲擊執行職務的民警面部致民警輕微傷……25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快速公開審理了濟南市首例襲警案,當庭宣判被告人池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池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池某某危險駕駛罪系自首,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刑事追究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池某某犯數罪,依法予以數罪并罰。(記者王志)
![]()
圖為宣判現場。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