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確國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據媒體報道,最高法今天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督忉尅愤M一步明確了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標準,將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辦副主任王振宇介紹,根據《解釋》規定,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或者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權賠償金總額的50%以下(包括本數)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同時視案件具體情形,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或者賠禮道歉;后果特別嚴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
據介紹,《解釋》第10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數額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為計數單位。賠償請求人請求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請求事由符合本解釋規定的造成嚴重后果情形,經釋明不予變更的,按照其請求數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