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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椰樹廣告引發爭議
據報道,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椰樹集團海南椰汁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椰樹集團)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3月25日,椰樹集團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椰樹集團培養正、副總經理學校再招生!!!專業不限只要懂寫作,入學就有車、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帥哥追”等內容的廣告,引發社會爭議。隨后,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對椰樹集團相關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認為椰樹集團發布的廣告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已經記不清這是椰樹集團第幾次廣告翻車了。近年來,圍繞低俗廣告,椰樹集團可謂上演了一出連續劇,劇情包括“胸模瓶”的設計,“從小喝到大”的廣告語,招人要求應聘者拿房產抵押、“顧事業不顧家”,再到這次“肯定有美女帥哥追”的“少婦求子風”廣告,一遍遍刷新公眾認知的下限。但面對輿論的口誅筆伐,椰樹集團不僅沒有反思和收斂,反而像上了癮,在靠低俗博出位的路上越走越遠。
這次驚動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之前,面對媒體和公眾對低俗廣告的批評,椰樹集團工作人員回應,“這是我們企業一直堅持的宣傳風格”。這可真是“一不小心”說了大實話。從這一回應中,也能窺見椰樹集團為何一定要將低俗廣告進行到底,曾經嘗到過低俗廣告的甜頭,現在、未來還將如法炮制。
關注椰樹椰汁的消費者,對于其推出的種種土味廣告或許都不陌生,土本身沒有錯,土到極致也可能成為企業與產品的鮮明風格,是一種獨特的品位。可在土味廣告中加塞低俗信息,打色情擦邊球,就不是品位高低的問題了,而是涉嫌違法——《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這是法律劃定的紅線,不容任何企業討價還價。在如今的法治社會,也是人人皆知的常識。
椰樹集團作為一家知名企業,對自己發布的廣告是否涉嫌違法,必定心知肚明。明知故犯,說到底收益遠大于代價,沒有足夠的痛感促使其反省企業價值觀。搜索公開報道,椰樹集團上次被處罰,金額是20萬元。與大量報道帶來的曝光量、話題熱度相比,這點處罰可謂毛毛雨,甚至成了一種比花錢打廣告效果更好的反向營銷,助其又上了一次熱搜。在一次次與監管部門的“貓鼠游戲”中,椰樹集團或早已深諳借力打力之道,每次被查被罰都能成為其宣傳的秀場。
其實,對于這種屢教不改的行為,《廣告法》并非束手無策。按照規定,對違反第九條行為的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撤銷其廣告審批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一百萬元的罰款上限,在一家大企業眼中或許不算事兒,但吊銷營業執照、撤銷廣告審批文件,殺傷力還是很大的。
真的不能再讓椰樹集團走低俗廣告的老路了。希望海南市場監管局此次的立案調查,能依法嚴查徹查,用好《廣告法》中的各種“招式”,對企業來一次強力“去污”,洗回一個清爽不油膩的椰樹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