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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頭條客戶端4月7日消息,當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干擾執行秩序行為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男子趙某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后,通過非法途徑,在異地購得高鐵票并出行,被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懲戒措施。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消費措施,是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的重要手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因未能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趙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乘坐飛機、高鐵,住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進行限制。2021年2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趙某曾有違規購買高鐵票的情形,遂將其傳喚至法院。趙某承認在2020年11月通過非法途徑,在異地購得高鐵票并出行。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對被執行人趙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懲戒措施。
在此正告已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切勿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