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9日),江蘇省教育廳對外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今年共有23所高校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新增的兩所A類高校是華南理工大學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今年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的23所高校如下。
A類高校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華南理工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其中江蘇省屬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學外)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定并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流程】
1、4月28日前,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
2、5月10日前,考生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
3、5月25日前,高校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
4、高考結束后,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
5、A類高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B類高校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6、B類高校入選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綜合評價志愿。
7、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檔錄取。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入選考生志愿填報】
A類高校根據測試結果,與入選考生確認是否填報本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志愿,并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具體填報時間和方式由高校確定。
B類高校的入選考生須在我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其專業志愿須在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
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多種招生形式(高校專項、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入選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一填報。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確認或填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即視為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投檔與錄取】
對于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并填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類)。
2、高校應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其中:
凡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檔錄取(專業由高校確定),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凡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招生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進行投檔。
4、按綜合評價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蘇報融媒記者 袁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