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吳淞江中隊接到指揮中心報警稱:一輛小轎車撞到了一輛運垃圾的清潔車,駕駛人跑了。當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一輛小轎車左側車頭損壞,擋風玻璃破碎,車內安全氣囊彈出,可駕駛人卻不知去向。而三輪車駕駛人王某受傷已經被送往醫院。
民警了解到,當時有人看到事發后,車輛駕駛人一直沒有從車上下來,等群眾報完警后去肇事車旁看了一眼才發現里面居然沒人,民警聽到也很費解,這肇事駕駛人難道還能憑空消失了不成?后經民警調查發現,當時駕駛人在車上待了一會,隨后從主駕駛換到了副駕駛,再從副駕駛開門下車離開。隨后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駕駛人胡某,胡某也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原來,胡某之前因醉酒駕駛已經被公安機關吊銷了駕駛證,在發生事故后因害怕自己無證駕駛被交警查處于是就來了這么一個“金蟬脫殼”。
最終,胡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以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非營運汽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14日,罰款2800元的處罰,并且對該起事故負主要責任。而三輪車駕駛人王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負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駕駛人駕車上道路行駛時,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如遇交通事故,駕駛人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并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發生事故后逃逸,不但逃避不了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何雨茜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