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拉薩市曲水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格桑鄧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格桑鄧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不講政治,背著組織搞小動作、耍小聰明;違規使用公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屬安排戶籍遷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格桑鄧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恥,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格桑鄧珠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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