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4日),吳江汾湖高新區召開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推進會。積極響應工作要求,汾湖高新區成立了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常設機構和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為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下設“331”治理機制辦公室,辦公室實行實體運作,工作人員集中辦公。
會議強調,各部門要站在更高起點、用更高標準謀劃設計和組織推進,圍繞消防安全“331”長效治理新機制,按照鞏固、規范、提升、長效總體思路,加強組織領導、建強組織構架,調優配強力量,縱深推進“331”整治突出火災隱患常態長效機制。
(蘇報融媒記者 王英 通訊員 吳汾宣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