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河湖眾多,抓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至關重要。記者今天(10月15日)從蘇州市污防攻堅辦獲悉,為進一步提升蘇州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平,深入打好全市交通運輸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抓好船舶和港口水污染突出問題整治,9月1日至30日期間,蘇州市開展了全市內河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三號行動”,重點解決船舶污水收集處置裝置配備不到位、垃圾污水偷排、港口污染防治監管缺失、港口岸電設施不完善等突出問題。據悉,通過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結合《蘇州市2021年上半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通報》,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檢查了港口企業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設施是否配備完整且正常,確保港口碼頭注冊使用長江經濟帶船舶水污染聯合監管和信息服務系統(船E行系統),行動期間,實現轄區港口碼頭系統注冊使用100%覆蓋。
加強港口揚塵污染監管和船舶污染登船監督也是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課題。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港口企業對露天堆放物料是否采取圍擋、噴淋、防塵抑塵網遮蓋等措施,在物料輸送裝置落料、卸料處是否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場地地面是否硬化,散貨堆場是否加裝噴淋裝置并正常運行,是否設置車輛清洗場地等措施。同時,進一步加大船舶防污設備器材配備、使用和污染物送交等情況的檢查力度,督促船舶依法配備防污設施設備并正常使用,杜絕船舶污染物偷排漏排、違規排放,對出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要求到港船舶全部注冊使用“船E行”系統,規范錄入相關信息,落實送交頻次要求,進一步規范船舶污染物送交行為。
在“三號行動”期間,執法部門加強了船舶封艙現場檢查和電子巡查,重點核查是否落實船舶封艙要求。常態化推進燃油硫含量快速檢測工作,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到港船舶船用燃油抽檢率,監督轄區內河船舶嚴格按照要求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推進船舶靠岸的岸電使用,打好港口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此次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要求,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港口是否建設岸電設施并正常使用,是否建立岸電使用記錄臺賬。積極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督促船舶靠港使用岸電。
據悉,“三號行動”期間,蘇州交通等相關部門共實施船舶污染登船監督檢查艘次874艘次,開展燃油檢測89艘次,進行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使用情況檢查185次。(蘇報融媒記者 惠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