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張新起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對其通報稱,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大肆從事營利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此后,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張新起受賄一案交由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新的消息是,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張新起被開除黨籍3個月后,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新起利用擔任山東省濰坊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濰坊市委書記,青島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接、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被多人舉報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一位對青島當地政情比較了解的人士說,張新起在青島工作時曾被許多人舉報,后來到省人大任職后很多人都以為是“平安落地”。他被查后,讓不少人頗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