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老公偷偷送給其他女人10萬元,老婆以不知情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追回這筆錢。日前,蘇州兩級法院先后作出判決,認定贈予行為無效,10萬元應全部返還。
此前,馬先生在某酒吧里與酒類銷售員戴小姐認識后,為了發展兩人之間的“感情”,在2個月的時間里,通過銀行及微信轉賬的方式,總共轉給戴小姐10萬多元。馬先生的妻子聶女士得知此事后,認為丈夫擅自把夫妻共同財產贈予別人,已經損害了自己的權益,因此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馬先生和戴小姐之間的贈予合同無效,戴小姐應將贈予所得錢款全額返還。
法院審理后認為,馬先生作為有配偶者,基于非正當的目的,向戴小姐贈予財產。戴小姐對此心知肚明,仍接受了贈予。兩人雖然沒有發生不正當關系,但是雙方之間的贈予合同,已經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據此,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贈予行為無效,相應錢款應全額返還。宣判后,戴小姐不服提起上訴。日前,蘇州市中級法院審理后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