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建議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
有媒體人表示,簡單取消公攤面積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公攤面積也是為購房人服務的,肯定也是會收費的,取消公攤面積,這些公攤面積的收費就得通過漲房價、漲物業費和暖氣費等收取。住房面積是以包含公攤面積在內的建筑面積計量,還是以不包含公攤面積在內的使用面積計量,都無可厚非,只是一個統計口徑或計量單位不同而已。以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計量不影響整套住房的總價,而是對單價有影響。因為,開發商不會因為計量單位不同而少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