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警方通報,肇事者劉某北31歲,系某單位職工,長期服用某鎮痛類處方藥,3月20日因超量服藥,釀成禍端。現在已對肇事者刑拘,其涉嫌的罪名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
【邯鄲開車撞人男子被刑拘 曾超量服藥】3月20日下午,河北邯鄲發生一起令人發指的案件,31歲的犯罪嫌疑人劉某駕車將多輛在輔道行駛的電動車撞倒。
根據最新通報,事故共造成10人受傷,4人死亡。案發后,經警方快速調查,犯罪嫌疑人劉某系某單位職工,長期服用某鎮痛類處方藥,案發當日因超量服藥,釀成禍端。
專業人士表示,從目前來看,劉某北已經造成這么多人死傷,而他在出事時又超量服用陣痛類處方藥,很可能保險公司不會承擔商業險的保險責任。而且就算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單純4名死者的死亡賠償,也要三四百萬。加上10名傷者的賠償,一般的保險的賠償限額是絕對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