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親受賄案二審維持無期徒刑】2022年3月24日上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同案被告人王紹玉受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王紹玉受賄一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7日一審宣判,據悉,宣判后,張明杰、王紹玉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張明杰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在于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親,更因為她是侵害群眾利益的“蛀蟲”。
據法院經審理查明的相關信息,張明杰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征地補償款被并購單位違規獲取、部分職工安置款被違規使用,造成公共財產損失2億多元。張明杰還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并購單位謀取利益后,向該單位實際控制人索要500萬元,以及折合9300多萬元的股權。
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張明杰本應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但她全然忘卻權為民用、利為民謀的道理,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涉案金額巨大,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對“蛀蟲”依法予以嚴懲,正是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具體實踐,是反腐為民、反腐惠民的直接體現。每一次依法對腐敗分子的懲治,都是一次正義的昭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