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要不要存?專家解讀】個人養老金是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三支柱,是個人儲備養老金或者個人投保商業養老保險或者個人儲蓄等。
政府鼓勵發展個人養老金,并不意味著政府提供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金就不提供保障了,而是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鼓勵個人儲備養老金,未雨綢繆地解決人口結構不平衡帶來的養老壓力。
個人養老金同個人儲蓄存款、買理財產品等在保障功能上沒有差別,即人老了,需要看病,需要護理,需要生活,個人能夠隨時拿出一筆錢用于生活或者應急使用。
但是,從管理機制上,個人養老金同個人儲蓄存款、買理財產品等不同,主要有以下不同。
第一,個人一旦選擇參加個人養老金,歷年繳費只能存進去,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出來(或者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可以取出),這相當于長期投資。如果個人有閑置的錢,覺得將來不會花到這筆錢,就可以參加。反之,個人沒有閑置的余錢,不建議參加個人養老金。
第二,這些錢進入個人養老賬戶后,個人決定投資什么產品,個人具有自主權。但我覺得,個人養老金要獲得長期、穩定、可持續的發展,需要拿出令百姓信服的投資業績。
第三,為了鼓勵個人參加個人養老保險,政府給予每月1000元的稅收優惠。我覺得,這個稅收優惠的激勵措施,對于納稅檔次比較高的群體具有較大的吸引力,這部分人有可能是參加個人養老保險的主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