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湖發生一起單車逃逸事故,肇事者離開現場后再度返回,在一旁“看熱鬧”時被交警發現,現場查獲。
8月28日晚上九點多,汾湖中隊值班交警接到汾湖派出所通知,在海南路北京路路口發生了一起單車事故,現場沒有發現駕駛人,向目擊者詢問后得知駕駛人已離開,需要交警處理。
交警隨后趕到現場進行勘察,在取證過程中,發現有一名黑衣男子騎著電動車搖搖晃晃地行駛到事故地點附近,然后站在一旁“看熱鬧”,交警想上前詢問時,該男子卻馬上轉過身騎上電動車離去。察覺到事有蹊蹺,交警立刻開警車將該男子攔下,詢問后該男子承認了自己就是這起事故的肇事者。
交警詢問后得知,肇事者魏某晚上與朋友一起在蘆莘大道一家飯店吃飯,期間喝了啤酒和白酒,散伙后他因為心情不好開車兜風,到海南路北京路路口時撞到了路邊施工的臨時護欄。事故發生后魏某自行離開了現場,返回現場想拿手機時發現交警已經在現場處理了,他在一旁 “看熱鬧”時,被交警逮個正著。
事后,交警調取事故地點附近監控,還原了魏某肇事逃逸又返回的全過程,哭笑不得地發現,一開始派出所民警詢問的“目擊者”就是肇事者本人。經酒精呼氣測試,魏某體內的酒精含量達134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交警又將其帶去抽血檢驗,得到的結果為血液內乙醇含量167mg/100ml。此外,交警還發現魏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警方提示:酒后駕駛影響駕駛員正常操作和判斷,極易發生事故,希望廣大駕駛員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