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報訊(記者 李浛芃 通訊員 戚雅婷)昨天,姑蘇區召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推進會,圍繞做精做優古城保護“續、多、新”三篇文章,部署推進全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姑蘇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5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目前普查進入實地調查階段。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開展過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分別始于1956年、1981年和2007年。2023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
自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啟動以來,姑蘇區高度重視,積極開展文物普查各項準備工作,先后成立了區普查領導小組,組建了普查保障隊伍,組織了普查試點,開展了文物普查宣傳推廣,為實地調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根據上級實施方案及技術標準,結合姑蘇區實際,起草了區級實施方案和技術標準,并選取23號、24號街坊10處試點建筑、構筑物開展現場調查及信息處理,全面完成了試點工作。姑蘇區同步開展文物普查宣傳推廣,持續面向社會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積極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
姑蘇區作為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區域內文物古跡或成片分布,或零星點綴于古街古巷中。第三次文物普查數據顯示,姑蘇區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有1657處,占比超蘇州大市的40%。文物普查工作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姑蘇區古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姑蘇區將全面啟動文物普查實地調查工作,合理分配普查力量與工作任務,平行開展各區域內現場調查與數據處理相關工作,統籌用好“古城細胞解剖工程”等已有工作成果,開展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復核及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調查工作,按照國家標準嚴控普查質量,踐行應保盡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文物普查工作,確保普查成果全面客觀反映姑蘇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為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資源管理制度打好基礎。
會議傳達了國家、省、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會議精神,聽取了姑蘇區文物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姑蘇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