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程浩)今天是第二個全國生態日,吳江區人民法院昨日在長漾水域附近開展巡回審判,對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公開審理。該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鎮村干部、漁政執法人員及村民代表等40余人旁聽庭審。
長漾是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中魚群種類豐富。在本次巡回審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張某與被告人胡某某在吃飯時,談起長漾這個水產品“寶庫”,萌生了去湖里抓魚的想法。兩人一拍即合,雖知長漾屬于禁漁區域,在這里捕撈水產品觸犯法律,但兩人仍存在僥幸心理,把白鰱和花鰱作為捕撈目標。
經過前期籌謀準備,一天凌晨,張某和胡某某趁著夜色未褪,來到保護區的雪落漾水域。兩人分工合作,由張某駕駛船只,胡某某負責從船上往水中下絲網。經過一番操作,兩人非法捕撈了白鰱等漁獲物共計264.5公斤。還沒等他們得意一會兒,安保人員便火速趕到現場,原來,兩人一切行為都被云臺捕捉下來。情急之下,兩人棄船而逃,第二天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另一起案件的兩名被告人也以類似手法在長漾水域非法捕撈,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訴機關指控稱,兩起案件被告人違反國家水產資源法律法規,在禁漁區內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規定,均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江區檢察院同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4人分別對相關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庭審中,法官按照法定程序依次組織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節,4名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兩起案件均將擇期宣判。
活動中,吳江區農業農村局五中隊副中隊長逄煥元向旁聽人員介紹了長漾的基本情況以及漁業保護的重要性,提醒大家自覺抵制非法捕撈。
吳江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持續以環境資源審判為筆,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有效落實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不斷筑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屏障,以司法之力描繪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美麗生態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