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琳 通訊員 蘇民)記者從蘇州市民政局了解到,11月29日市政府正式印發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蘇州市提高社會救助、困境兒童和殘疾人兩項補貼保障標準。
據悉,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115元/月提高到1155元/月,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1630元/月。機構養育孤兒、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3000元/月提高到3100元/月,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1500元/月提高到1560元/月,已享受社會救助、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等政策保障,低于困境兒童生活保障標準部分進行補差發放,不得重復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14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
其他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規定同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