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泡水后,張女士的房子和毛坯房沒什么兩樣。 記者 蔣祖華攝
本報記者蔣祖華
“花200多萬元買的房子,住了一年不到就遇上這種事,真的糟心。”近日,家住吳中區上城時光小區的張女士在網上發帖吐槽。由于下水管道堵塞,二樓的房子被污水浸泡,導致一樓的張女士家也受到牽連,木地板被泡壞、墻壁滲水。張女士的家原本是三室兩廳,由于近期墻面滲水,客廳餐廳廚房等區域在維修,張女士夫妻倆在家的活動范圍僅剩下一間臥室和衛生間,嚴重影響了生活。然而事發距今已有一個多禮拜,物業和開發商卻拿不出一個解決方案,這件事該由誰負責?張女士的損失由誰來承擔?“96466晚報法譚”欄目記者前往現場了解情況。
二樓反水一樓遭殃
張女士夫婦都是90后“新蘇州人”,在蘇州辛苦工作幾年后攢了些錢,終于貸款買下了自己心儀的房子??尚路縿側胱∫荒昃?ldquo;被水淹了”。12月7日晚上11時左右,張女士突然發現家里餐桌下有一攤水。“一開始我以為是我不小心灑的水,結果仔細一看,周邊全是水,連墻面插座的孔都在滲水。”張女士第一時間聯系了物業前來查看。他們把家里所有的水閘都關閉了,但直到凌晨2時多,滲水依然不斷。找不到滲水原因,張女士夫妻倆就只好繼續掃水、倒水,兩名值班保安輪流過來幫忙,幾人忙活了整整一宿。早晨,專業檢修人員上班后來檢查才發現,漏水點在廚房屋頂的角落,也就是說,水是從樓上滲下來的。
“二樓的房子是鄰居家裝修好的新房,平時空關著。”發現樓上滲水后,張女士立即報警,請警察打開了二樓的房門,結果發現二樓整個屋子都被水淹了。經過一系列排查,工作人員發現是二樓的排水主管道堵塞造成了反水,溢出來的污水通過廚房、餐廳的地面滲到一樓,才導致張女士的家墻面滲水。隨后,工作人員回到張女士家中,把墻壁鑿開,發現墻壁里已經積滿了水。“一鑿子下去水立即噴射出來,像水管爆了一樣。”張女士說。
到底是誰的責任?
事發距今已有一個禮拜。記者在張女士家里看到,客廳的木地板已被拆了四分之三,餐廳的墻面也已被鑿得不成樣子。若不是墻上掛著電視,角落里擺著沙發,這房子看起來就和毛坯房沒什么兩樣。“墻壁不能直接修補,要風干半個月左右,所以家具都挪開了。”最近這一個禮拜,張女士夫婦的活動空間僅限于臥室和衛生間。
張女士熱愛生活,是一位兼職視頻博主。平常分享的內容,拍攝場景就在她溫馨的家中,如今變成這般模樣,張女士感到痛心。“我們花了200多萬元買的房子,住了一年就遇上這種事,真的糟心。”張女士一邊在等墻壁晾干,一邊在回想整個事情的經過,發現自己實在是無辜。她希望找到問題的源頭,有人能為此承擔責任,然而,從協商的過程來看,責任認定很困難。“開發商說,房子驗收都是通過的,反水應該是物業管理的問題。物業說,他們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對下水道進行清理,并且有清理記錄可以證明。物業認為是因二樓反水引起,所以他們讓我自己去找樓上居民協商賠償的事。”
記者與張女士夫婦來到物業辦公室核實情況,物業客服經理表示:“當前責任還沒法認定,不接受記者采訪。”然而,從交談中記者獲悉,自事發以來,開發商一方只有檢修人員到場進行檢測,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始終沒有出面協商解決問題。
住戶的損失誰來賠?
經過溝通,小區開發商相關負責人丁敏終于來到張女士家中進行查看。丁敏了解情況后表示,基本上可以認定是二樓主管道堵塞造成的一樓滲水。“因為二樓客廳餐廳的地面是不做防水的,房屋設計的時候也是沒有防水要求的,只是貼了地磚,所以一樓責任的認定和二樓的情況還不一樣。”但可以肯定的是,因為在兩年質保期內,開發商會派維修人員對房屋進行修補。至于賠償,張女士可以先將訴求列出清單,她會如實向公司匯報。“賠償損失的問題還有待商榷,因為目前是哪一方的責任還沒法判定,如果由我們來賠,豈不是意味著這是我們開發商的責任?”丁敏說。
在張女士看來,原本自己細心呵護的家被弄成現在這般模樣,物業和開發商都有責任。“讓我去找樓上住戶協商賠償更是不可能的。”張女士說。而且接下來的一個月,墻壁還要繼續風干,張女士夫婦要在這樣的環境下居住,嚴重影響生活質量。經過此次事件,無論是房子的質量,還是物業服務的質量,都讓張女士產生了懷疑。房子就算修復好了,心里也多少會有個疙瘩。“房子受損要修復是看得見的,也是必須的,但還有很多看不見的隱性損失,我該如何列入賠償清單,由誰來承擔呢?”張女士說。
對此,96466公益律師服務團成員單位江蘇孚佑律師事務所律師紀慧表示,從張女士反映的情況以及開發商和物業工作人員現場勘查來看,張女士家中的損失是因二樓業主家里的管道堵塞引發反水導致滲漏而產生的,但對于二樓業主家中的主管道發生堵塞的原因,從現有材料來看尚不明確。在各方相互推諉均不愿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建議張女士直接以二樓業主為被告提起訴訟,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張女士家產生損失的直接原因是二樓的業主家中反水滲漏到一樓導致,下水管道屬于二樓業主,所以目前可以認定的過錯方是二樓業主。至于在后續訴訟中,二樓業主抗辯管道發生堵塞還有其他過錯方,則需要通過司法鑒定程序確定堵塞原因(是否涉及公共管道未及時清理或者管道本身質量瑕疵問題),屆時才能判斷物業和開發商是否存在過錯、是否應當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