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葛芝通訊員李宇翔曹陽)將鴨肉混入牛羊肉中,包裝成牛羊肉涮肉片產品,借他人經營資質售賣。近期,姑蘇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成功破獲了王某某無證生產摻雜摻假的食品案件。這也是蘇州市唯一一件2024年第二批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掛牌督辦案件。
2024年5月,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在某生鮮超市發現王某某涉嫌存在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同時在當事人生產場所內發現了其制售的牛羊肉卷預包裝食品、涉案原料、工具、設備等生產成品、工具以及原材料。該案經由姑蘇公安、姑蘇檢察院、姑蘇市場監管局三方單位磋商,認為當事人王某某現有違法行為不足以構成刑事犯罪,遂啟動行刑反向銜接程序,將該案交由市場管理部門處辦。
因案涉多區,屬跨區域案件,該案經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定管轄,由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處理,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于2024年5月29日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王某某存在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生產摻假摻雜食品的行為。當事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采購鴨肉大板、牛羊肉大板,自行切片進行簡單加工,將鴨肉混入牛羊肉中,并包裝成牛羊肉涮肉片產品通過借用他人經營資質(已另案處理)的方式對外銷售,銷售對象主要為姑蘇區、相城區商戶,經統計,當事人涉案違法產品貨值金額共計近4萬元,違法所得3萬余元。
當事人王某某未經許可生產摻假摻雜食品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涉案的原料、工具、設備等物品的行政處罰。同時,姑蘇區市場監管局已將涉案產品流向地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作出違法線索通報,完成案件的全鏈條閉環。
本案為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在刑事處罰不能發揮作用的情況下,以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的監督和管理,使違法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引導其遵守法律法規,從而達到預防再犯的目的,這是行政管理機關的使命與目的,也為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協同配合全鏈條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提供了指導意義。下一步,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聚焦食品安全問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