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秋 通訊員 一飛)記者從蘇州市稅務局獲悉,隨著2025年的到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工作已全面展開,所有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需在3月底前完成相關申報工作。
據介紹,本次匯算清繳主要面向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這些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均需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申報表為《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其中,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需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申報表為《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需認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