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橫跨三省份的萬峰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的一名主辦檢察官,在工作日志里寫下這樣一句話:“昔日,網箱滿湖、水質惡化;今朝,風光旖旎,山清水秀。”近日,最高檢將萬峰湖專案作為指導性案例予以發布。萬峰湖專案示范了檢察公益訴訟解決跨行政區劃流域治理問題的典型方案,凸顯檢察公益訴訟正成為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的重要法治手段。
生態環境屬于公共產品,生態環境保護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于案情復雜、一時難以確定監督對象的公益損害線索,可以基于公益損害事實立案;對于江河湖泊流域性生態環境治理或者跨行政區劃重大公益損害案件線索,上級檢察院可以依法直接立案;以跨區劃流域治理問題為導向,建立常態化公益保護機制,推進訴源治理……萬峰湖專案采用一體化辦案方式,其辦案過程和經驗方法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其他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提供了有益參考。
從頂層設計、試點先行,到立法保障、全面推行,公益訴訟成為以司法手段保護公益、促進國家治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聚焦公益受損嚴重、社會影響大或者具有跨流域、跨區域特點的生態環境問題,檢察機關加大公益訴訟自辦案件力度,辦理了萬峰湖專案、南四湖專案等一批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的大案要案,體現了落實“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為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2017年7月1日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31日,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0.2萬件,其中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案件35.3萬件,在公益訴訟案件中占比超過50%。
實踐表明,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檢察公益訴訟有助于凝聚保護共識,形成共治合力,但仍存在跨區域治理難、生態損害鑒定難、生態修復工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檢察公益訴訟跨區劃管轄協作機制,加大環境公益訴訟技術支持力度,積極辦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硬骨頭”案件,不斷提升公益保護質效,仍需要檢察機關積極探索。
公益訴訟并非“零和博弈”,而是通過加強對公益損害問題的監督,助力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環境公益訴訟既要保護生態環境,又要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案結”往往并不意味著“事了”。做好鞏固環境治理成果并妥善解決后續問題的“后半篇文章”,讓大自然的“綠水青山”變成人民群眾的“金山銀山”,還需建立長效機制,以釘釘子精神去積極推動解決,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
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檢察公益訴訟為破解公益保護的難題提供了一個方案。面對建設美麗中國的時代考卷,檢察機關應更好踐行公益保護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理念,以檢察履職、監督辦案,促各方履職、齊心協力,更好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效能,實現“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