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行委員會聯合上海市青浦區政府、蘇州市吳江區政府、浙江省嘉善縣政府,最近出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行政執法協同指導意見》《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行政執法協同實施辦法》。兩項制度突出“標準協同、銜接暢通、監管聯動、數字賦能”等特點,是國內首個區域一體化行政執法協同創新成果。
根據相關指導意見和實施辦法,三地將明確案件管轄移送、爭議解決、證據互認、責任承擔等基本規則,切實解決執法信息不暢、執法配合不夠、執法權限沖突和監管執法碎片化等突出問題,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堅持統一謀劃、統一發布、統一時間、統一力量、統一查處、統一裁量原則,針對社會普遍關注、媒體重點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或行業,組織開展區域統一聯合執法行動。推動行政執法系統及工作平臺運用對接,實現區域內行政處罰案例、數據實時交換,執法結果互通。(記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