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1日起,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組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八閩執行暖冬行動”,聚焦涉民生民企執行案件,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積極服務保障民企高質量發展。
福建高院強調,全省法院要組織開展涉民生民企案件底數、風險隱患等集中摸排整改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辦法實;要開辟涉民生、涉中小微企業執行案件的綠色通道,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要強化與執行聯動部門的協調協作,凝聚“護薪”工作合力,構建“惠企”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切實保障民生,助企紓困。
為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權益,福建高院還強調,全省法院要加強對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的摸排調查;要強化財產保全和執行程序的銜接,及時審查是否保全、續保;要充分用足用好用活查凍扣、拍賣變賣、拘留罰款、限制高消費、信用懲戒、限制出境等執行措施,依法高效處置財產,并及時將執行到位案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要嚴格規范對經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案件的終本。同時,全省法院要不斷深化“執行+保險”“執行+慈善”等救助機制,引導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充分彰顯人民法院對困難群眾和企業的關懷支持。
據統計,行動首日,福建全省法院共執行涉民生民企案件1074件,出動執行干警352人、警車103輛,拘留拘傳55人、強制騰房14處,執行到位金額5003.9萬元,發放案款4773.15萬元,發放司法救助金94.36萬元。
(林 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