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作業案,被告人曾某因犯危險作業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2022年9月6日12時許,被告人曾某應托駕駛一重型廂式貨車從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出發,到湖南省醴陵市某鞭炮制造有限公司裝載鞭炮。當日18時許,曾某將托運方托運的1100余件鞭炮裝車后往貴州省玉屏縣方向行駛。次日凌晨1時許,其駕車行駛至滬昆高速1495km+200m處時擅自關閉GPS(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并違規拆卸車輛危險品警示標志以逃避監管。后曾某被湖南高速警察芷江大隊民警查獲。到案后,曾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后認為,曾某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在從事危險物品運輸作業中關閉直接關系安全生產的監控、設施,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危險作業罪。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同時,因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且經社區矯正調查評估適用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可宣告緩刑。綜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李 果 劉 健)
■法官說法■
本案曾某在運輸危險物品途中,為逃避監管擅自關閉衛星定位裝置和拆卸警示標志,這是明目張膽地置法律法規于不顧,置公共安全于腦后,如果發生突發情況將會給救援人員增加搜尋和救援難度,對事后線索追蹤調查也極為不利。所以,請廣大危貨運輸企業及駕駛員朋友引以為戒,切勿觸碰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