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胡毓菁)近日,姑蘇區為轄區29.3萬戶居民購買了自然災害民生保險,不僅實現全區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全覆蓋,更真正實現了居民不用承擔任何費用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險保障。此次民生保險項目,轉變了傳統的單一政府救災救助模式,有效增強區域內居民家庭防災減災保障能力,加快構建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全新災害救助機制,推動建立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共同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姑蘇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自然災害民生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和主導,為本區域戶籍居民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家庭財產損失進行商業保險的一項惠民政策。自然災害民生保險保障內容包括:自然災害公眾責任,如在姑蘇區范圍內因洪澇、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因居家期間發生的火災、爆炸、煤氣中毒、觸電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意外溺水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在自然災害和火災、爆炸、意外溺水事件中因搶險救災行為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因雪災、嚴重冰凍造成路面結冰引起的人身意外傷害;因擁擠踩踏、公共設施倒塌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等。此外,在姑蘇區行政區域內因洪澇、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造成的住房主體結構損毀及家庭基本生活設施受損也可得到保險保障。
此次自然災害民生保險的購買和全覆蓋,實現了由傳統的政府災害救助轉移到商業機構承保。據悉,姑蘇區域內戶籍居民、在姑蘇區已辦理居住證并在事發時在居住證所在地連續參加社會保險12個月(含)以上的非本地戶籍人員,都能享受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如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家庭財產損失,可根據受損情況獲得每人最高10萬元的人傷保障以及每戶最高2.5萬元的家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