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7月6日—12日,昆山市、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等地教育部門查處了一批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無證場所,現予以通報。
01
7月9日,昆山市教育局、花橋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花橋社會事業局對花橋鎮綠地大道1325號某文化咨詢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所收費用。下一步,花橋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對該機構進行行政調查,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置。
02
7月9日,吳中區教育局會同基層工作人員,對臨湖路899號某機構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退費,要求機構嚴格按照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03
7月10日,蘇州市教育局、姑蘇區教體文旅委執法人員對姑蘇區虎丘街道留園路9號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且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清除黑板、自編教材等教具,消除安全隱患,嚴格按照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經營托管業務。
04
7月10日,吳江區教育局會同江陵街道辦事處社治辦、江陵街道綜合執法局對江陵街道中山北路迎春華府某室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場所無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所收取費用,清除課桌椅、白板等教具。
7月11日,吳江區松陵街道社治辦、松陵街道綜合執法局對松陵街道冬梅街188號凱旋門小區某室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場所無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所收取費用,清除現場課桌椅、白板等教具。
05
7月11日,相城區教育局會同區數據局、北河涇街道社會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對北河涇街道轄區內3家機構開展聯合檢查。檢查中發現各類安全隱患10余個,均按規定要求限時整改。檢查組還要求各機構要認真落實“六化”工作要求,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機構內消防設施定期檢查,加強對員工和學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和學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06
7月11日,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區市場監管局、金雞湖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對九華路88號12幢某培訓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涉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所收取費用,嚴格按照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經營托管業務。
常熟市、太倉市、吳江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等地對前期查處的一批違規場所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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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7月1日—5日,常熟市、太倉市、吳江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等地教育部門查處了一批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無證場所,現予以通報。
7月3日
蘇州市教育局、吳江區教育局、汾湖高新區城管局對吳江區汾湖開發區北厙育才路511號某室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場所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現場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并清除現場。
常熟市教育局會同琴川街道綜合執法局對鳳凰城某場所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場所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現場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清除現場與學科類培訓相關的物品,退還所收費用。
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會同唯亭街道辦事處、唯亭派出所對金色湖濱19幢某場所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現場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警告,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所收費用。
7月4日
相城區教育局會同泰元社區工作人員對相城區東原閱境6棟某場所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場所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現場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要求當事人簽署承諾書。
蘇州高新區教育局、科技城教育文體局對科技城星悅里公寓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核查,該機構不具備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資質。現場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須按照其營業執照上載明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7月5日
太倉市“雙減”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集教育、市監、科技、文體廣旅、消防救援部門,對鏡湖點金廣場、南洋廣場、五洋廣場等重點商務樓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掃街式”巡查檢查,嚴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累計發現機構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門關閉等安全隱患問題11處,均現場立行立改;發現2家機構收費未公示,1家機構收費公示存在“超限”情況,均要求限時改正;現場清理違規培訓廣告3處;未發現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