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蘇州市稅務局獲悉,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關于“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鐵集團日前聯合對外發布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在我國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
據介紹,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屬于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基本內容包括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旅客身份證件信息、行程信息、票價、二維碼等。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如實取得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
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后,將降低發票使用成本,提升發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滿足廣大旅客便利取得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的需求。對于旅客而言,電子發票的推行帶來了諸多便利。旅客可以隨時隨地通過手機等電子設備查看和保存發票,不再需要到火車站、車票代售點、自助機上打印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電子發票的報銷流程也更加簡便,旅客可以直接將電子發票導入財務系統進行報銷,省去了打印、粘貼等煩瑣步驟。
值得注意的是,為方便旅客和單位,鐵路客運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使用中設置過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間“紙電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報銷,單位也可憑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入賬,按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記者 大秋 通訊員 一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