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要兼顧工資性與財產性收入,調動社會消費與實業投資的動力。
近幾年,因人口紅利下降及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低端勞動力工資上漲明顯,從制造業的藍領工人、建筑業的農民工到家政服務業的保姆乃至快遞小哥,他們薪資的漲幅都頗為喜人,甚至有白領自嘲不如改行,幾年前頗受詬病的收入差距問題似乎有了好轉。
但是,工資性收入的這種轉變在宏觀層面上帶來的影響并不顯著,基尼系數仍然高居于0.462,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仍慢于GDP增速,居民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也顯著低于20世紀90年代的高峰期。
居民財富雖然是近20年才開始快速累積,但財富分配的差距卻以更為驚人的速度在拉大,財產性收入、財富積累與轉移存在的不公問題都在加劇,財富的流量與存量之間互相強化,窮者愈窮、富者愈富,其嚴重程度遠不是工資性收入差距可比。
上述現象很容易被歸于社會政治問題,也會有人認為,財富的積累和分化有利于資本要素在經濟增長中發揮作用,但過猶不及,何況當前的貧富差距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出現的,除了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外,經濟層面的投資和消費均會受到抑制,既不利于GDP增長,也有礙于轉型升級。
當前宏觀刺激政策的邊際效果已經很小,要實現2020年翻一番以及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目標,決策當局有必要跳出原來的政策窠臼,另辟蹊徑,更為全面的分配制度改革或可降低制度成本,調動社會消費與實業投資的動力,提高經濟潛在增長速度。
居民收入差距問題仍然嚴峻
國家統計局核算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數自2008年0.491的高點以來持續下降,到2015年已降至0.462。但是,居民收入基尼系數的計算存在很大爭議,以2010年為例,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研中心報告計算的基尼系數較高,達0.61,比統計局公布的數字高0.13,其他社會機構多在兩者之間。
隱性收入占比較大可能是主要干擾項,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白重恩研究發現,瞞報因素會顯著影響以“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為標準計算的基尼系數。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窮志估算的中國城鄉家庭隱性收入規模一般在20%左右,城鎮高收入戶隱性收入則超過70%。
即便是上述的0.462,也還是遠遠高于0.4的國際警戒線。
城鄉之間在絕對數量上的收入差距仍在擴大。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差額已經從2008年11020元增長至21018元,這一差額最近三年的年同比增速仍在7.8%以上。2015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人均純收入的2.9倍,1978年以來的歷史最低點為1983年的1.82。盡管目前農村收入增長速度高于城鎮居民,也因為巨大的基數差異而無法趕上收入壕溝變寬的趨勢。
與此同時,無論是城鎮內部,還是農村內部,據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研究發現,收入差距不但沒有縮小,反而還在加大。
此外,不同地區之間收入差異非常顯著。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中,2014年只有北京和上海超過了10萬元,是最低的河南省的2.4倍左右,平均工資不到5萬元的省(市)占比達42%,5萬元到6萬元之間占比達39%。
行業之間工資差距還在擴大,2015年收入最高的行業平均工資是收入最低行業的2.92倍,連續兩年上漲。各行業內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差異仍比較大,2015年“最高與最低之比”最小的行業仍達2.16,“最高與最低之比”最大的行業為4.78。
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繼續失衡
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企業、政府三大部門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仍然是居民偏低,政府與企業偏高。
在初次分配中,居民部門的占比雖然較2008年的低點有所上升,但整體仍保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2013年占比為60.7%;政府部門占比有所上升,較近年低點上升了1.3個百分點,2013年占比為15.2%;企業部門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則較2008年下降4個百分點至24.1%。
經過政府再分配后,與初次分配的結構相比,居民部門的可支配收入占比僅微幅上升,政府部門的可支配收入占比卻有了明顯上升,相應的,企業部門占比顯著下降。2013年的可支配收入占比中,居民、企業、政府依次為61.3%、19.8%、18.9%。
自1992年有統計以來,企業與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出現了明顯的此消彼長,而且企業部門的調出幅度越來越大,不僅在補給政府部門,2011年開始同時補給居民部門,此前居民部門也在再分配中反補政府。
從橫向比較來看,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發現,美英日的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均在70%以上,企業的可支配收入僅占比8.6%-13.7%,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占比也較低。
財富分配差距快速拉大
財富分配差距帶給人們的沖擊可能更大且更為直觀,在短短十數年間,中國的富人群體快速成長起來,實業、礦產資源、房地產、股票、理財產品都是財富膨脹的重要來源,一夜暴富不再是傳說。
李實指出,西方社會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走完的財富分配差距拉大的旅程,我們只用了8年,全球僅有10%的國家或地區比中國財富差距更高。
根據李實對2002年-2010年中國居民財產分配的基尼系數的測算,農村的基尼系數從0.45上升到0.71,城市從0.45上升至0.66,全國層面的基尼系數從0.54上升到0.73。
10%的最富人群在全社會的財產份額在8年間上升25個百分點至64%,10%的財產最少的人群因為負債的上升,其財產份額已從0.7%的低水平進一步降為負數。
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指出,巨富食利階層的崛起,和中產、窮人的消費行為形成鮮明對比,利益正過分向金融和地產集中。龐大的接近200萬億元的金融資產,按5%利息率計算,至少給實體經濟施加了10萬億元的利息索取,并且金融資產負債雪球仍在越滾越大,對實業形成逼迫。
單以這一輪房價上漲的幅度而言,一線城市同比漲幅超過三成稀松平常,若是投資特定區域房產如北京河北交界處的燕郊,2015年中期入手,到現在至少也能賺一倍。
如此高的收益率,再加上前人的示范效應,財產持有形式難免向房產集中。李實指出,這令生產性固定資產變得無足輕重。房價對財產增長和財產差距具有顯著的負面作用,正如一般的通貨膨脹不利于低收入人群一樣,房價上升也往往會更加不利于無產和少產人群。
“沒有堅實的中產階級和達到溫飽的底層民眾,就難有經濟增長向內需轉型,易出現產能過剩甚至僵尸企業。”鐘偉表示,“沒有甘愿蹲守在實驗室、田間地頭和生產一線的科研實業群體,就難有真正的創新創業,相反卻容易滋生靠金融、地產、互聯網一夜暴富的投機群體。”
貧富差距惡化背后的財稅之因
無論是流量層面的收入差距,還是存量層面的財富問題,其實都是在給定的制度環境下經濟行為人的利己結果。
首當其沖的便是稅收體制在初次分配與再分配環節的“過”與“不及”。在初次分配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間接稅是政府參與分配的主要途徑,但卻表現收入分配的累退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薛鋼指出,增值稅的稅負轉嫁會加劇消費者個人負擔特別是低收入者負擔,而當前“有限型”的消費稅,稅目不多,真正的奢侈品稅目較少。
原本應該在再分配環節擔當調整收入功能的直接稅卻在實際上缺位了。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指出,原本應該被用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個人所得稅,淪為了工薪所得稅,而現在的主要收入差距已不僅僅是工薪差距,還有其他來源的收入差距。
間接稅與直接稅在結構上的失衡,導致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結構下間接稅稅率過高,擠壓了初次分配中其他部門的收入。
此外,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希明認為,行業壟斷以及壟斷行業高收入也是導致收入差距和收入不公的主要原因之一,壟斷行業高收入的不公正性以及壟斷產品高價所導致的廣大消費者的福利減少是當前中國行業壟斷收入分配效應的重要組成部分。
機會不均等也是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山東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教授陳東認為,家庭可支配收入、出生地和戶籍均對子女收入產生了顯著影響,其中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加10%,子女收入會增加3.68%。以基尼系數計算,機會不平等導致的收入不平等占整個收入不平等的權重平均達到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