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揚州市儀征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通報了一起交通事故。
12月10日18時15分許,曹某某駕駛一輛臨時號牌(有效期內)的小型普通客車(車輛有交強險和商業險),沿儀征市工農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沙巷路段,與正由西向東行過斑馬線的一行人發生碰撞,經醫院初步診斷傷者為頭部外傷,多發性肋骨骨折,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后,交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傷者、事故勘查、現場控制肇事駕駛人,并抽取血液進行酒精含量檢測;對當事人及相關證人進行開展調查取證等工作。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儀征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斑馬線就是生命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不禮讓斑馬線易引發交通事故。禮讓斑馬線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九十條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以“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為案由,處5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不禮讓斑馬線”不僅違反法律,更違反了道德。儀征公安交警將嚴查不禮讓斑馬線,司機一旦因此被查,將面臨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希望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規,提高交通文明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