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桃小桃)買新車了肯定是件高興的事,可對于市民陳小姐來說卻有點高興不起來。陳小姐前不久購買了福特福克斯轎車,在提車前卻發現不僅發票縮水,而且還要收取高額的上牌照費用,對此感到不滿的陳小姐向小8反映了情況。
上個牌照要花近三千 發票上車價縮水4800元
雙十一的時候,陳小姐在富駿福特4S店看中了一款福特福克斯轎車,當場交了4000元的定金。當時銷售人員告訴她裸車價格是11.78萬元,算上其他費用一共是13.2萬元,陳小姐在11月29日付清了全款。但是在拿到發票時,陳小姐卻發現了問題,“裸車價格是11.78萬元,可發票上卻只開出了11.3萬元,那剩余的4800元為什么不開發票?”陳小姐不解道。從陳小姐提供的發票上,記者也看到上面只標注了11.3萬元。
然而問題卻不只出在發票上,在上牌照的費用上,陳小姐也提出了質疑。陳小姐表示該店銷售人員稱汽車要在他們4S 店內上牌照。“在他們店里上牌照的費用是2980元,遠高于我自己去上牌照,但是他們卻說光裸車是不賣的。”由于無法達成一致,目前,陳小姐還沒有提到車。
購車者自己上牌就沒優惠 4S店稱4800元是裝潢費
面對陳小姐的質疑,該店內負責陳小姐汽車銷售的工作人員小陳解釋稱,另外的4800元并不是沒開發票,而是以裝潢費用來開的發票,“我們也和購車者解釋過了。”
而對于上牌照的問題,小陳表示并沒有強制要求在店內上牌照,購車者完全可以自己去上牌照。但由于陳小姐購買的車輛是有優惠的,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時和購車者談購買協議的時候就明確過,而且合同里也有寫,裸車帶上牌照才能有這個優惠價格,如果要自己上牌照的話,裸車就不是現在這個價格了。”
律師稱強制上牌可舉報 這樣的“潛規則”有問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4S店員告訴記者,現在汽車行業競爭比較大,為了能獲利一般會盡量做低裸車價格來吸引顧客,然后再在其他方面動腦筋賺點錢,“比如給汽車貼膜、裝導航、給擋風玻璃貼膜、裝內飾配件等上面賺一點服務費。”該店員稱其實陳小姐所說的上牌照錢,里面有一大部分屬于4S 店自行收取的上牌照服務費,“其實自己上牌照只要125元。”據說,這近3000元的上牌費用也是4S店的“潛規則”。
記者從江蘇百年東吳律師事務所的席志偉律師那邊了解到,如果消費者購買的車款和商家提供的發票金額不一致,則商家涉嫌逃稅,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同時,在沒有特別約定或者簽訂合同的情況下,4S店是沒有權利強制要求消費者委托店家代辦上牌,并借此強行收費的,消費者有權自己辦理上牌照的各項事宜。如果有上述違反行為的,消費者有權向消協和工商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