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銅山區包工頭徐某拖欠六旬農民工工資3550元三年多不還,法院執行他還要再拖延到春節。12月26日,銅山法院茅村法庭執行法官冒雨將徐某拘傳到法庭,案件當天執結并對其罰款2000元。

老侯在法院領到了被拖欠三年的工資 通訊員供圖
2013年2月,安徽省蕭縣農民老侯經他人介紹,到徐某在山東定陶承包的園林工程負責看工地,約定每天90元工資。老侯干了95天本應獲得工資8550元,徐某給付5000元后,余款3550元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拖欠不給。去年,老侯起訴到法院,徐某既不應訴,對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也置若罔聞。
今年12月26日上午,執行法官冒雨趕到柳泉鎮澇泉村,將正在睡覺的徐某堵在家中。徐某仍推諉說等春節時再還。法官依法將徐某拘傳到法庭,從其身上搜查出的4張銀行卡顯示有過大額轉賬記錄。鑒于徐某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銅山法院決定對其罰款2000元。
當日下午,徐某讓家屬將拖欠的工資、訴訟費用3600元和罰款一并交到了法院。66歲的老侯拿到被拖欠三年的工資,連聲向法官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