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中午,連云港市灌云縣龍苴鎮居民李某某駕駛電瓶三輪車到該鎮唐橋小學接9名學生放學回家,在唐橋小學南路口轉彎時車輛側翻入路邊溝中,造成車上7名學生受傷。截止15日上午,三名學生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余四名學生于14日晚被轉送南京市兒童醫院、徐州市兒童醫院救治,目前體征正常。
事發后,灌云縣檢察院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提前介入該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積極引導并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工作,后經初步確定為單發交通事故,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事發當日,灌云縣公安局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立案偵查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近日,灌云縣公安局提請審查逮捕,灌云縣檢察院啟動案件快審快捕程序,承辦檢察官依法嚴格審查證據,并及時進行信息發布,圍繞事實和證據的審查認定做好釋法說理工作,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做好安撫被害人家屬、化解輿情、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當日,灌云縣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關職能部門和人員未整治相關車輛、排查事故隱患、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可能涉嫌瀆職,灌云縣檢察院偵監科已將線索移送反瀆職侵權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