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后開車惹的禍!1月19日,徐州睢寧警方通報了一起酒駕肇事的交通事故,旨在警醒廣大司機:喝酒勿開車。在這起事故中,一輛面包車司機醉酒駕車,結果撞上一輛電動三輪,兩車雙雙翻入溝內。令人唏噓的是,電動三輪車內的一對母子嚴重受傷,1歲多大的男孩或成植物人。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6年的12月29日下午,當天,睢寧縣交警大隊事故股接到縣110指令,稱在睢寧縣睢桃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報警人稱傷者情況比較嚴重,并且兩輛車都掉路溝里去了。
接報后,交警火速趕往現場處置。睢桃線是一條連接睢寧縣城至桃園鎮的縣道,東西走向,瀝青路面,筆直順暢,中間設有單黃虛線,道路全寬為9米,屬于混合型車道。當天睢桃線道路干燥,來往車輛行人并不多。
事故現場,兩車相撞的現場比較慘烈,一輛藍色的面包車,車頭面目全非,水箱損壞,擋風玻璃呈網狀炸裂;由于引擎蓋擠壓變形,導致左側車門打開困難,車內兩個安全氣囊全部彈出。而電動車三輪車也是損毀嚴重。
大白天怎么會出現這樣的事故?辦案交警首先懷疑到駕駛員是不是有兩種可能:酒駕或毒駕。有目擊者稱,事發時下午15:35左右,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藍色面包車,撞上了由東向西行駛的電動車三輪。在激烈撞擊過程中,從那輛電動三輪車里甩出一名男孩。兩個過路的群眾,到現場以后抱起小孩,攔車直接把小孩先送往醫院去。在三輪車的駕駛室上,有一名女子不能動彈。
一般來說,當遇到緊急情況時,停車需要司機的反應和緊急制動兩個過程,也就是說遇到突發情況,司機會有緊急剎車行為,在這種情況中,路面上通常會留下剎車痕。根據剎車痕的長度、顏色深淺,交警可以計算出肇事車輛的車速,一般來說,車速越快剎車印痕越長、顏色越深。
然而現場勘查,竟然是沒有剎車痕的!細心的交警通過這個細節,判斷這不是一起單純超速事故,肇事司機極有可能是處在某種異常狀態下駕駛的那輛藍色面包車,這種異常狀態麻痹了駕駛員的大腦,導致他失去判斷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交警在附近找到了那名涉嫌肇事的面包車司機。此時,他頭面部受傷,處在半昏迷狀態。交警向他了解情況的時候,發現他滿身都是酒氣,也印證了交警當初的判斷。把駕駛員送醫救治醒后,交警立刻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
此時距離事故發生已經過去了1個多小時,可面包車司機張某仍然言辭含糊不清,極力做出嚴肅配合交警的姿態,樣子別扭、滑稽。在接受調查時,其依舊處于亢奮狀態,對于如何撞車,車速多少,他均表示不知道。
經血液檢測,張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6毫克,超出酒駕標準的3倍還要多,屬于嚴重醉酒駕駛。更讓交警想不到的是,這名酒駕肇事司機張某是一名持有A2證的職業駕駛員。
據張某供述,事故當天中午,他與朋友在一家酒店吃飯喝酒。一頓飯吃了兩個多小時,飯局結束后,他駕駛那輛從親戚那借來的面包車離開,在經過睢桃線3公里800米處時,撞上了一輛電動三輪車。至于車禍如何發生,當時車速有多快,他已經不記得了。
從傷情報告上來看,那名駕駛三輪電動車的母親,六處骨折,脾臟破裂,右腎挫傷,并且創傷性休克。目前,據醫生介紹,需要做五次手術,一歲多的孩子有可能成植物人,現已經花去治療費30多萬元,一個家庭就這樣破碎了。
肇事司機張某后悔地說,希望駕駛員都不要喝酒開車,酒后駕駛害己更害人。目前,張某已被睢寧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