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天津銀監局披露15篇行政處罰信息,這些罰單全部指向平安銀行,皆因員工私自銷售理財產品。其中,平安銀行天津紅橋支行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分別被處罰50萬元和20萬元。還有13名員工被警告或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一年,最嚴重的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罰單的開出日期是2017年1月19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0月,平安銀行曾被爆出員工私自銷售非銀行理財的風波,最終理財產品無法兌付導致客戶資金受損。據了解,曾有平安銀行客戶在平安銀行朝陽門支行理財經理的推薦之下購買了一款名為“同富愛晚”的理財產品,當時承諾保本保息,但到期之后卻無法兌付。被投資者舉報后,北京銀監局已復函稱,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對支行員工異常行為的監控和管理嚴重缺失,并責成平安銀行北京分行深入開展問題排查和整改。對于最新罰單,記者已采訪平安銀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