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外匯局稱,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正常辦理利潤匯出
針對近日市場傳聞稱外商投資企業在華利潤被限制匯出,央行和外匯局官方微博2月28日同時發布申明稱,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正常辦理利潤匯出。外匯局2月27日發布《通知》明確,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可在合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境內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監管層已多次回應“外資企業利潤匯出受限”問題,對于此次市場傳聞,央行和外匯局回應稱,“我國已實現經常項目可兌換,真實合規的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股息、紅利等對外支付和轉移,憑真實有效的交易單證直接到商業銀行辦理。”
外匯局2月27日發布《關于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可在合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境內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通知》,既是便利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外匯風險,也是推動債券市場和外匯市場對外開放的改革舉措。
“這屬于國際收支結算中資本項目的對外開放過程。”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黃志龍認為,《通知》將有利于促進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快速發展,當前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之后,迫切需要發展人民幣外匯衍生品市場,做大人民幣資產市場的整體規模,增加人民幣資產對全球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
另外,黃志龍認為,當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市場既有境內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匯率,也有中國香港等離岸市場匯率,二者之間盡管走勢基本一致,但往往會存在很大的價差和套利空間,如果讓境外資本參與境內外匯衍生品市場的投資,可以形成國際資本認可的人民幣匯率合理水平。
當然,黃志龍表示,這也有利于我國吸引國際資本流入,資本項目的開放過程,也是讓國際資本分享中國經濟和人民幣資產市場發展的紅利的過程,當前中國人民幣資產的收益率,仍然顯著高于發達國家的收益率水平。